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
6月15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第四批集中宣判的9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通报。据悉,截至6月15日,全省法院共集中公开宣判了4批黑恶案件,共41件384人,其中包括23件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
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22件1704人,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6件940人。此次发布9起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江某某等人涉恶案也于当天开庭审理。
酒泉市瓜州县李某某恶势力案
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长期通过高利放贷的方式给被告人史某某、李某某提供资金,指使史某某、李某某等人向他人发放高息借款,同时为了强索债务而纠集被告人李某某、史某某、曹某某、王某某、王某等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借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并且在索债不成的情况下,捏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判决将非法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合法的债权。(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