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6月04日
第02版:要闻

【扫黑除恶进行时】

甘州区法院优先办理快速审结恶势力案件

本报张掖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范海瑞)记者从5月31日召开的甘州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甘州区法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12类重点打击对象,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刑事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审结。截至目前,甘州区法院未受理涉黑案件,共受理恶势力案件7案22人,审结6案19人。

据介绍,经过审理,通过贿选手段当选村委会主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邹某为首,非法拘禁他人的暴力讨债团伙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该案涉案未成年人宋某经另案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土地权属问题为由,多次组织和煽动村民故意毁坏财物,长期破坏、阻碍企业正常经营的李某海恶势力团伙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六个月;采取暴力手段欺压群众、肆意伤人、寻衅滋事,以赵某海、朱某辉为首的2个恶势力团伙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

另外,为确保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甘州区法院建立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强化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黄赌毒”等刑事案件和民间借贷、土地和工程项目建设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发掘,重点对近年来多发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涉及“套路贷”、实施暴力和“软暴力”讨债、从事高利贷转贷犯罪等线索进行筛查。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在审理中查明的涉黑涉恶线索迅速移交甘州区扫黑办和公安机关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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