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5月28日
第02版:要闻

【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亮利剑 重拳出击筑平安

——我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接1版)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专群工作优势,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广大群众积极响应,通过各种渠道向政法机关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采集涉黑涉恶线索7000余条。

“对于受理群众举报、核查摸排出的涉黑涉恶问题,我们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江说,我们全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根据涉黑涉恶案件的不同特点,省公安厅确立普通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案件,由县级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案件,采取上提一级,由市级公安机关组织侦办;重大、疑难、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省公安厅直接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侦办。

充分运用挂牌督办、上提一级、专案专办等措施,庆阳市公安机关打掉了申某某、白某某等一批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涉黑犯罪组织;平凉市公安机关打掉了郭某等一批长期盘踞在公共场所的“路霸”“街霸”;张掖市公安机关侦破了吴某等一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财产、插手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依法严惩 打“伞”破“网”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

我省公安抓主抓重,突出打击主业,始终将打击矛头对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区域、领域,出重拳、下狠手,对黑恶势力犯罪一打到底,绝不手软,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向同级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与案件侦办工作。同时,加大对历年涉黑逃犯追捕力度。

全省公安机关先后打掉了敦煌市胡某、酒泉市肃州区周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43个,打掉了庆阳市西峰区蔡某某、镇原县席某某,定西市安定区岳某某、杨某某等一批横行乡里、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铲除了金昌市永昌县包某某,陇南市西和县任某某,平凉市灵台县魏某等一批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专项斗争中,我省公安机关将打击触角延伸到利用网络空间领域,打掉了兰州市“2·12”、酒泉“5·30”、白银“4·20”等一批利用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大“套路贷”“校园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打掉了临夏州陆某某,兰州市佘某收车贷等黑恶势力团伙,及时铲除了毒瘤,伸张了正义,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其中,酒泉“5·30”套路贷新型恶势力犯罪案件已被公安部录入“2018年全国十大精品案例”之列。

专群结合 发动全民参与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联系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全省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甘肃公安”、“阳光警务”、街面宣传等方式,全面扩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营造了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的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市场、社区、学校、工地等公共场所,全省各级公安民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等形式,深入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法规、释法析理,鼓励他们积极检举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

同时,省扫黑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甘肃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8年9月29日召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对线索举报人真金白银地兑现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截至目前,已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省涉黑涉恶投案自首人员共100余人。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打防结合、边打边建”的科学打防观为指导,“扫黑”“治乱”双管齐下,通过科学评估社会治安总体形势,积极发掘地区、行业、领域内的治安乱点,下大力气开展强力扫黑、集中整治、铁腕严惩,全省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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