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5月27日
第01版:要闻

【扫黑除恶进行时】

甘肃:深挖保护伞 破除关系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百八十七件处理四百五十五人

新甘肃·甘肃日报通讯员 王彬

一名小商贩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砂霸”黑老大,10年间非法收取“管理费”2700多万元?一名劣迹斑斑的黑老大,缘何堂而皇之担任村支书,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在这一涉黑、染红、漂白的过程中,谁为他们充当“保护伞”,任其坐大成势,危害一方?

这就是甘肃敦煌黑社会组织头目胡鑫,外号“胡镇长”。2000年以来,胡鑫伙同其弟胡刚等人,在敦煌市七里镇先后非法控制当地砂石料经营,强行设卡收费,大肆非法敛财。结伙开设房地产、小额贷款、投资担保等多个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放高利贷,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实施强迫交易、高利转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行采取断路、断水、断电、殴打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强迫拆迁,疯狂攫取非法利益,把持基层政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站台者必先“倒台”,撑腰者注定“折腰”。在胡鑫黑社会组织落网的同时,它背后的“保护伞”也被一一拔除。经查,苟某某、王某某、马某某、姚某等4人作为七里镇前后几届党政主要领导,一边滥用职权、主动扶持、长期充当“保护伞”,一边大肆受贿,把黑社会组织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和“钱袋子”。苟某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王某某、马某某、姚某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5名涉案干部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马某某在忏悔书中写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由于自身的原因,才使得像胡鑫这样的人有了可乘之机和可钻之空,也使自己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是甘肃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一起典型案件。记者了解到,省纪委监委对胡鑫案深入挖掘剖析的“挖伞破网”警示教育片也正在加紧拍摄制作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作为专项斗争主攻方向,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重点,“挖伞破网”取得阶段性进展。据统计,截至5月20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87件,处理455人,其中处理县处级干部48人。

强化压力传导 防止“上热下冷”

“临夏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白彦福、冯秉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王建华等人为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为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提供保护,造成恶劣影响,3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原党委书记何伟、原镇长张青霞、原镇人大主席万全新等7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坐大成势充当‘保护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至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不等的处理。”

这是3月7日和4月8日临夏州纪委和白银市纪委通报的两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也是两市州扎实推进“挖伞破网”工作的缩影。

针对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以及“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今年1月中旬,省纪委监委对14个市州纪委书记集中约谈,要求主动对标对表,认真研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出成效,迎头把扫黑除恶“挖伞破网”工作赶上去。(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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