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4月19日
第09版:评论

【看法】

消除“软广告”需要“硬监管”

付 彪

吸烟有害健康早就是社会共识。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我国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对烟草广告予以禁止。然而,北京市疾控中心15日发布的一项为期半年的监测显示,烟草营销并没有在传播媒介上绝迹,营销手段也从以往的硬广告向软广告变化,让监管面临更大挑战。(据《新京报》)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国家之所以下大力气控烟,就是要通过尽量减少吸烟人员的数量,达到维护国民健康权益的目的。而烟草广告的用意则是推销产品,这与国家控烟目标是对立的,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一些烟草公司开始打“擦边球”,“硬广告”不行“软广告”上。通过渲染烟草与爱情、友情、亲情之间的关系等,传播烟草信息,美化吸烟行为,来提升公众对烟草品牌的认同度,以吸引更多潜在消费者。

诚如北京市疾控中心监测发现,烟草营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上大量存在,半年期间共抓取烟草广告和促销相关信息51892条。其中,抓取情怀软文信息7766条,占14.97%;还抓取到烟草相关伪科学信息418条。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烟草品牌开始从女性和青少年群体中挖掘潜在消费者,比如,爆珠、细支和某烟草品牌成为最常被讨论的关键词,“细长、白色、淡淡的薄荷味,外包装优雅而单薄,看上去很有些怜香惜玉的感觉……轻烟缭绕时,犹如女性的妖娆”。这样的描述,就像裹着糖衣的炮弹,很容易引发青少年对烟草的好奇。

调查统计,目前全球有13亿吸烟者,其中3.5亿人在中国,占吸烟总人数的1/3。中国每年有12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占全球吸烟有关疾病死亡人数的1/4。而且,中国是世界上香烟消费的最大市场,烟民还在以每年300万的势头增长。虽然我们不能把所有的罪愆都推给各种各样的烟草广告,但在培养“新生代烟民”方面,这种“润物细无声”的蛊惑难脱干系。

烟草广告尤其是软广告带来的恶果不容小觑,消除“软广告”,需要“硬监管”。相关部门要适应互联网广告的新特点,与时俱进升级监管手段,加强对软广告的监测,并在深入研究基础上,对软广告作出明确界定,及时填补烟草广告的法律空隙。同时,对软广告中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和追责。广大网民也需增强监督意识,积极举报软广告中的涉嫌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烟草行业更需以维护公共利益的最大诚意,恪守法律底线,履行法律义务,自觉改变自己的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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