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宝民
“二十四史”中,一般一个朝代只有一部专书记述其历史,不过也有例外,如《旧唐书》和《新唐书》记录的都是唐代的历史。五代时期,后晋曾修《旧唐书》,到了宋朝时,人们不满意于《旧唐书》的质量,宋仁宗认为其“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下令重修,这便是《新唐书》的由来。受命编纂《新唐书》的是欧阳修和宋祁两人,欧阳修是鼎鼎大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宋祁知名度不如欧阳修,也是当时文采与史才兼擅的名家。
宋人张邦基的笔记《墨庄漫录》中,记载了欧阳修与宋祁修史时的一段佳话。原来,两人修史,分工不同,欧阳修专修“纪”“志”部分,“列传”部分则是由宋祁修的。在最后统一编校时,朝廷认为一本书出于两人之手,体例不能统一,希望欧阳修仔细审阅列传部分,删改为统一的体例。欧阳修却并没有对宋祁所修的列传部分进行删改,他就此对别人解释说:“宋公是我的前辈,再说人们的见解多有不同,怎么都能跟自己想得一样呢?”于是一点也没有改动。
《新唐书》修完之后,要呈报给皇帝,按照以往修史的旧例,在署名方面,一般只署官职最高的人的姓名,欧阳修的官最高,所以理当只署他的名字即可。但欧阳修却说:“宋公对列传也下了很深的功夫,写了很长时间,怎么能埋没他的名字呢?怎么能夺取他的功劳呢?”于是,便坚持只把“志”“纪”部分署上了自己的名字,而把“列传”部分署上了宋祁的名字。两人并列,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体例,宋祁因此感动地说:“自古文人不相让,而好欺凌、埋没对方,这样的事前所未有啊!”由此可见欧阳修的谦虚礼让。
这两件事,看起来虽然只是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凸显的却是大人格、大境界。就如一滴水珠可以折射出太阳的七彩光辉一样,“小事”也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这是一种高尚的人格修为,但这种修为却不会被历史的尘埃埋没,而是永远闪耀着光芒,影响着我们的人生。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