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锦涛
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重点治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督前置注重源头预防……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2018年,甘南州纪委监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加大惩治力度,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正风肃纪 重拳出击“纠四风”
2018年3月,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单位在起草“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方案时,或上网下载,或照搬照抄其他单位材料,导致方案粗制滥造,与工作实际不符,造成了恶劣影响。碌曲县纪委监委调查后分别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是“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
为此,2018年,甘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专项检查作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起9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同时,深入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找问题369条,完成整改312条,通报批评9个单位,给予组织处理105人,党纪政务处分68人,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紧盯基层 动真碰硬抓整治
对于基层群众来说,“微腐败”就是“顶级祸害”。
2018年,甘南州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惩处了一批盘踞在基层的腐败分子。
“合作市佐盖曼玛镇岗岔村委会副主任刀某挪用15户群众牛羊保险赔付金27612.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临潭县新城镇原副镇长张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牟某、新城镇项目干事李某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疏于管理,造成项目资金滞留”……
对于掌握的线索,甘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一调查核实,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和作风问题。全州全年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8人,组织及其他处理241人,移送司法机关2起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3批次88起267人。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必须依法依纪予以打击。
2018年4月10日,舟曲县公安局立案查明,城关镇党员干部赵某、戴某和国家公职人员谈某因赊欠高利贷纠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恐吓。县纪委决定给予赵某、戴某开除党籍处分,待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后给予政务处分。甘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州委政法委和公检法等机关的日常联系和工作会商,深入开展大排查,逐步构建州、县、乡三级和各相关单位联动协同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责任体系。2018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24条,核查了结13条,立案查处3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为了让执纪监督更加精准,甘南州纪检监察系统还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全州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受理举报共804件,同比增长55%。
前置监督 源头预防“治未病”
2019年1月30日,甘南州纪委监委对州发改、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新任领导干部组织了廉洁知识测试,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举办这一活动,旨在提醒新提任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为新的工作起好步、履好职奠定坚实的基础。
甘南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协助党委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一把手”152人次、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8人次,层层传导压力。同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采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方式,开展15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908个,移交问题线索172件,立案19件,彰显了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在前置监督关口的同时,甘南州纪委监委还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充分发挥“保健医生”的功能。2018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题材征文、拍摄廉政微电影等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
甘南州纪委监委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对21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做到严查处、不护短,防止“灯下黑”,全力锻造监督执纪“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