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沃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方与甘肃金智慧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公司在《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永红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履行过程中,拖欠2017年、2018年两年土地流转费,2017年地租拖欠时间超过流转合同中约定的90天期限,故我方与贵公司签订的《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永红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终止,且我方继续追偿贵公司所欠2017年、2018年两年土地流转费共计1326152.92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壹佰伍拾贰元玖角贰分)。现将我方对贵公司追偿两年土地流转费形成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甘肃金智慧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该《债权转让通知书》登报之日起向甘肃金智慧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全部前述实际债务的偿还义务。
专此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永红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