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2月02日
第03版:综合要闻

公告

甘肃华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天水大宇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南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建芳、李维维、李斌、杨宏斌:

2016年9月30日,我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受让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借款人甘肃华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证人天水大宇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南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建芳、李维维、李斌、杨宏斌六人签订的六份《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对借款人甘肃华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7000万元贷款本金及未付利息76125元的债权。我公司受让的上述债权的还款期限于2017年2月23日届满。现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尽快向我公司履行偿还7000万元借款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利息10288051元,共计80288051元的合同义务,2019年1月1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

甘肃瑞恒进商贸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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