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版)制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实施意见,通过走访慰问、日常联络、履职交流等形式,推动联系常态化制度化。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使常委会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
改进督办方式,突出督办重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委会、常委会有关部门牵头,对14件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组织部分代表对重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对省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穆忠勤告诉记者,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甘肃团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甘肃精准脱贫生态移民用水指标问题的建议》等3件建议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重点督办件,有关国家部委正在协调解决。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和人大代表提出的615件代表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了代表,根据网上办理回复情况和《征询意见表》反馈情况,代表们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
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视察活动,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修法专题,开展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调研,被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动态》刊发,给予充分肯定。”穆忠勤介绍说。
协调推荐代表参加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指导基层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室)常态化开展活动,推动代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为代表列席全国人大有关会议、参加培训和调研视察等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着力做好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出台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办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加强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办法》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及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据统计,一年来,组织140余人次的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参与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的代表458人次,代表履职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