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2月24日
第04版:甘肃新闻

金昌市金川集团分别荣获全国“质量魅力城市”“质量标杆企业”称号

    本报金昌讯(记者谢晓玲)12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2018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上,金昌市和金川集团公司分别被授予“质量魅力城市”和“质量标杆企业”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和企业。

    “质量之光”是中国质量报自2012年创立的年度活动品牌。本次活动设有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质量魅力城市、质量魅力品牌、质量标杆企业、卓越技术机构共6个投票项目。金昌市和金川集团作为甘肃省入围的城市和企业,入列“2018质量之光”10个质量魅力城市和10个质量标杆企业。

    近年来,金昌市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的一项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弘扬“品质是金,诚信则昌”的城市质量精神,统筹推进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工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如期完成了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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