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2月21日
第07版:市州观察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 曹义成

    嘉峪关市统筹运用减税降费、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精准落地、税改红利向民营企业持续释放。今年前10个月,全市累计为民企减免退税5.7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4%,特别是创新型民营企业减税同比增长310%。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税务部门全面降低增值税税率,普惠民营企业减税。自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原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行业,税率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农产品经销等原适用11%增值税税率的行业,税率降至10%。落实纳税登记新政策,推进钢铁、冶金等优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办理6户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免征655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落实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132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环保、节能、节水企业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全市税务部门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累计推出31类110项便民办税措施,全力为民营企业办税提速减负。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场所“一厅通办”“一窗通办”。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全市3395户“多证合一”纳税人简化办证程序,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推行简化发票代开、税收优惠政策“不来即享”等方式,为企业减轻负担; 同时,全市税务部门还根据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出多项服务举措,开展“套餐式服务”,创新网签三方协议服务,使新办纳税人可以一条龙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2018-12-21 1 1 甘肃日报 c100772.html 1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