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1月22日
第05版:廉政视野

康县:用铁的纪律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本报通讯员 张涛涛

    “咱们社的蓄水池地震后裂了缝,用水安全没有保障了,啥时候能维修一下?”这是康县纪委监委实地走访长坝山根村扶贫领域项目建设时群众反映的情况,折射出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民生问题。

    近年来,康县将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建成了317个美丽乡村,占比90.6%,实现了从“脏乱差”到“绿美净”的转变。但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何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成为美丽工程、廉洁工程?如何在建设小康美丽康县过程中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康县纪委监委在不断探索中寻找思路和方法。

    为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过程的廉洁透明,康县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组织人事编制、公共资源配置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规定(试行)》,推行合同“双签制”,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为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运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将干部廉政教育贯穿在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履职缺位、权职不清等行为提前介入,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抓早抓小,将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在康北、康中、康南三个片区分别建立起廉政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四风”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力求以全方位的监督、强大的震慑力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渗透到美丽乡村工程建设中来。

    在监督管理方面,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聘任890名脱贫攻坚廉政监督员,实现了对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在内的扶贫领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同时加强对美丽乡村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审查,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集体提醒约谈,对连续约谈三次未整改的单位,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美丽乡村帮建工作任务落实。2018年以来,累计约谈165个单位及其负责人。

    今年9月,原平洛镇田山村党支部书记田某因违规套取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事,当地村民一片叫好。近年来,康县纪委监委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懒散拖”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多元富民产业等综合性大扶贫工程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着力预防和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康县纪委监委将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不通知突击行动和常态化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9件,立案22件,处分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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