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北路一位商铺业主反映,他所经营的商铺属于集中供热区域,已向热力公司提交新用户入网申请,目前所有的审批手续均已完成。由于与商铺最近的换热站建在一通讯公司大院内,在接入过程中,通讯公司要求业主交纳除管道连接、施工等3万多元的费用外,还需交纳24万元的“过路费”,共计27万元,业主多次与通讯公司协商,均未达成协议,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解决。
调查:近日,记者就业主反映的问题联系了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换热站到商铺间的供热管网属于二次供热管网,业主提交的申请如果通过,后续与换热站所在的通讯公司协调施工、布管等事宜由业主自己解决。至于费用问题,是按照施工情况具体核算,业主承担所有费用。当被问及是否要收取27万元的施工费用时,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随后记者联系了通讯公司相关负责人,他回复称,接入热力管网是由热力公司主管,通讯公司无权介入,27万元的施工费用并不是向商铺业主收取的。2017年热力公司在通讯公司大院施工时,造成院内的部分房屋、墙体不同程度受损,当时热力公司承诺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通讯公司提出27万元,但直至现在,热力公司也一直未协商赔付事宜。
本报记者 文洁 刘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