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1月09日
第11版:文摘

【快语锐言】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胡云超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三个没有变”,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这是一个多月来,习近平总书记第四次公开提到民营经济这个话题。

    党和国家的政策不断深化

    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在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鲜明地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平等原则。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上述一些重要政策原则还写进了宪法和党章,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受到宪法法律保护,不存在任何含糊之处,我们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也是明确、一贯的。所谓“国进民退”“民营经济退场论”等都是错误论调,这些错误的论调之所以出现,是因为部分人没有深刻认识到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性质、作用的基本定位,反映了他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清。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是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民营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重生、成长,绝不是什么“资本主义的毒草”。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判断姓“资”还是姓“社”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显然,非公有制经济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推动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就业、服务民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样的体量规模充分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增长、增加税源、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没有科技创新的突破,就难以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就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华为、阿里巴巴、百度等不少民营企业在全球科技领域激烈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经济结构的调整。在新经济中的投入,非公有制经济受惠最大,国家的实力得到有效提升。

    伴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越来越积极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方面,不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主动捐款捐物,体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友爱精神。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的经济机会、平等的法律地位。党的政策呵护非公经济发展,不是功利思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本质规定性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构成。

    拿出切实的改革支持举措

    不可否认,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确实承担了较大的压力,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中小微企业面临着生存考验。这些存在的困难,既有企业自身的问题,如总体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技术创新能力弱、部分企业盲目扩张债务沉重等;也有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在项目竞标、融资条件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对于民营经济遭遇的实际困难,党中央看在眼里,并拿出了切实的改革支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政府管理,为企业松绑。

    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保护企业家精神,国家还不断提高产权保护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

    针对企业负担重的问题,我们还大力推行减税降费。出台营改增,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实行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

    党和国家的一系列举措,不断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可以确信,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有益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工匠精神,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心无旁骛、积极努力、克服困难,抓住转型发展新机遇,在拼搏发展一流企业的同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摘自《解放日报》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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