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1月08日
第05版:廉政视野

嘉峪关: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本报通讯员 李婷婷

    “2018年6月以来,嘉峪关市交通局多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其中,原局长袁保安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养护办主任吴吉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程办主任陆彩霞因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从业纪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嘉峪关市交通局原纪委书记胡智和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月31日,嘉峪关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暨廉政约谈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并将这起发生在嘉峪关市的纪委书记失职失责案例作为典型进行了通报。

    “退休退不了责,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须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做‘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的纪检‘尖兵’。”嘉峪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嘉峪关市纪委监委为严防“灯下黑”,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立新规、出禁令,把廉政约谈作为防范纪检干部违规用权的第一道“关口”,建立常态化廉政约谈工作机制,采取分级谈、分类谈、分系统谈、集体谈、上门谈等形式,多管齐下,一级抓一级,密集开展约谈。注重学习,强化素质,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学纪律学法律、提素质提能力”“释纪释法”大讲堂活动,每月两期,每期组织3至4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围绕党纪条规、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解读,谈认识,谈体会,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此外,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围绕纪律审查发现的问题,对照要求,对现有的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细化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不断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时,嘉峪关市纪委监委对自己人违纪问题始终做到“零容忍”,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时刻警醒纪检干部要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犯错、少犯错,2017年以来,约谈纪检监察干部32人次,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警醒纪检干部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政治清醒,时刻戒骄戒躁、慎独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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