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1月07日
第09版:经济新闻

国家明确青海特高压工程输送我省电力

    本报兰州讯(记者 沈丽莉)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青海省、甘肃省、河南省和国家电网公司,在北京举行了建设青海至河南输电工程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四方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继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成后,我省拥有了依靠第二条直流通道长期、稳定外送电力的条件,在国内实现了直流工程过境省份第一次参与共同送电,开创了省际电力合作发展新模式。

    青海至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输送青海电力为主,兼顾我省风能、光伏、光热、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外送需求。建成后,每年可输送我省电量40亿千瓦时-80亿千瓦时,相当于300多万千瓦的风电发电量或50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量,对于加大我省清洁能源外送规模,解决弃风弃光限电问题,带动后续风光电资源开发,推动我省能源变革和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也对缓解河南等中部地区电力增长需求和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据介绍,该工程起于青海省海南州,落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其中在我省境内线路长度约462公里,途经我省甘南州夏河县、碌曲县、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定西市岷县,陇南市宕昌县、礼县、西和县、成县、康县等3市(州)11县(区)。工程额定输电能力800万千瓦,年送电量400亿千瓦时,计划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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