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1月02日
第11版:文摘

【快语锐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和谐智慧

    刘占虎

    文明是智慧的积淀,智慧是思维的自觉。中华民族在历久实践中积淀了独特的生态和谐智慧,整体观照其中的文明要素,可以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实践智慧,也有益于从本土文化的内生逻辑上来彰显中国话语魅力。

    和谐共生与平衡守常

    万物共生,三才并存。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周易·系辞下》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人生于天地之间,是统一于自然界的有机身体,庄子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作为“域中一大”,在法地、法天、法自然的对象化与自我确证中,诗意地立于天地之间。儒家倡导“仁民爱物”,以生态伦理对待自然万物。道家主张“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平等之心对待万物诸象。王勃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来描摹水天辉映、空明澄澈的夕阳晚景。落霞、孤鹜、秋水、长天,景物相映,动静相衬,表达着人的心灵意境。人以其本质力量与天地“相往来”,与天地并列为“三才(通材)”,故而“天—地—人”和谐共生。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物各守其道,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在运动中达成平衡,在平衡中实现守常,所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思维表达了人们对事物对立性与统一性的规律认知,也体现了事物平衡之“动”与守常之“静”的和谐样态。“和而不同”之“和”包含着事物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和实生物”之“和”则蕴含着事物间的统一性与创生性。“同”不能为“继”,“异”不能守“常”。这就需要在事物的对立性之间寻求必要的统一性,故“极高明而道中庸”。

    协和互成的有机思维

    明法成理,天人合一。天地万物在“阴阳相济”的协和互成中彰显其整体性。天人之际,因“尊道明法”而“合而为一”。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大美”意指事物之间能量变换的自然样态以及天地自然运演的造化之美。“明法”是指节气更替的自然法则以及天地自然运演的规律之道。“成理”是指事物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基本规律。天地之“大美”是“人”在与天地“相往来”中的生命体验和审美意识。四时之“明法”是“人”对事物运行规律的体认和把握。万物之“成理”是“人”对事物变化之道在诸物中的具体把握。“守成理,因自然”,顺应自然,既非无所作为,也非妄然役使,而是以自然之道和谐共处,所谓“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

    协和智慧,生态美学。“阴阳相济”的协和智慧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诸方面,如建筑工艺中的“榫卯结构”就是典型代表。据考古发现,早在河姆渡新石器时代,中华先祖就已经使用榫卯结构进行工艺制作。运用“榫卯结构”的家具或建筑要比一般铁钉连接的家具或建筑更为结实而耐用,在一定意义上说,“榫卯结构”工艺体现了“阴阳相济”的协和思维,是中华建筑文化的精魂所在,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迪。

    尊道尚俭的生态意识

    人居其一,物我相生。天地有四大,人居其“一”也。人不能因主体性的彰显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不顾自然界的规律约束,进而恣意妄为。常言道:诸物有限,而人之欲无极。若因“欲壑”而“妄为”,势必人将不“人”,物将不“物”。“欲”异于“需”,“需”可足,而“欲”难填。若人索取无度,不仅会激化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也会诱发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就需要将“人”置于“天地”间来“守成理”,将“天”与“人”作为“物我相生”的有机统一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

    尊道尚俭,非道勿取。在“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的境况下,实现“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就需要尊道而尚俭,通过制礼义分之,做到非道而勿取。故而要将循天道、明政道、尚人道,作为生活法则和意义建构的基本遵循。尊道本于心性,故能尚俭而不妄为。孔子曰:“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是指钓鱼而不用鱼网捕鱼,不射夜宿之鸟,是以“人道”而“恩足以及禽兽”。尊道以尚俭,重在非道勿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尊道以尚俭,意在取之有道、网开一面。故“人道”遵循“天道”,通过“效天法地”,将天之法则转化为人之准则,不妄为、不强为、不乱为。

    辅以万物,取之有度。“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人与天地“相往来”,重在辅以万物,取之有道,取之有度,故“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万物之自然,是万物受之于天的本性,意味着人们要敬畏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因其自然而推之”,辅助万物以生长。“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坚持顺应自然,辅以万物,行之有道,取之有度,就会呈现“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的美丽家园。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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