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0月11日
第05版:廉政视野

省纪委监委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

塑形铸魂锻造铁军

    本报通讯员 王 彬

    10月8日上午9时许,省纪委监委办公大楼七楼716室,法规室副主任崔锦云正在聚精会神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时圈点勾画,若有所思。在六楼的第二纪检监察室,正在集体讨论《条例》第九十五条的内容,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在五楼的组织部,正在研究谋划新修订《条例》的培训工作,大家建言献策,集思广益……

    今年以来,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开,省纪委监委着眼于培养一支纪法兼通并熟练运用的“专才”,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铁军”,精心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推进“形”的重塑和“魂”的重铸,勤学善思、学以致用已蔚然成风。

    提高站位,打造政治过硬队伍

    “要通过大学习大培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素养,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切实做到在政治上坐定如山、意坚如铁、雷打不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昌林如是强调。

    省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教育摆在首位,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注重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017年11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开始,省纪委立即组织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班。通过视频形式,省纪委机关干部和市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及纪委班子成员全部参训。培训目的也在随后紧锣密鼓的工作中彰显,各级党委、纪委坚决扛起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实。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8年2月1日,是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第二天,全员培训的大幕旋即拉开,学习培训的节奏不断加快。作为省监委组建成立、两支队伍会师融合成为一支新的队伍后举办的大学习大培训,首要任务是“补钙”“鼓劲”,明确纪委监委机关政治和职能的定位以及纪委监委干部身份角色的认知。

    当天,全省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集中培训会以视频形式开到县区一级,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参加培训。正如主持培训会的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袁治云所言,此次培训是新的起点,旨在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深度融合,努力实现“1+1>2”的效果。

    从2月2日开始,春节前后各10天,举办两期省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培训班,覆盖全员,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能力。

    “10天的封闭式培训,使我对‘讲政治’的理解更加深刻。时时处处讲政治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重要前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站得稳,行得正,踏踏实实把工作推向前进。”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唐磊参加培训后深有感触。作为培训授课人员之一,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云生表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立绝对忠诚之心,坚定学以广才之志,担当正风反腐之职,常守刚正不阿之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能力。”

    补齐短板,打造业务精通队伍

    “县长甲某帮助建筑队乙某谋取利益后,收到一个装有50万元现金的行贿酒箱,阴差阳错导致多次退回未果,出差回来后发现现金被盗,与县委书记丙某商议后没有报案,有没有构成受贿罪?”诸如此类主题的争辩,不断引发与会同志的激烈争论和深入思考。

    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王玉鑫认为:“主观上来看甲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主动,客观上也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所以我认为构成受贿罪。”

    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张潇丹却说:“不能定罪吧,关键是甲发现现金被盗之后与丙商量了,此事不好认定甲有受贿的故意。”

    “我觉得本案从表面上看是事后受贿,但是案中甲不具有受贿的故意,所以不构成受贿犯罪。”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干部马建华是这样认为的。

    “甲某决定不报案就意味着将这笔钱当作自己的财物处理了,产生了受贿的故意,应当认定为受贿行为。”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刘加莲却有不同的看法。

    主持人居中而立,两边“八字形”排开两队人马,大家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但这不是辩论赛,而是甘肃省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第一期培训班学员以专题模拟场景展示的方式向省纪委汇报学习情况。

    与以往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气氛不同的是,7月30日下午的会议有掌声,有笑声,有激烈的争辩声。

    为了直观充分地展示学习培训成果,会议专门设置了专题模拟场景展示环节,组织学员们结合各自的学习及思考,重点围绕如何正确认识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法律属性、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有效衔接、职务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和难点、如何有效利用大数据信息平台提升审查调查效率4个主题以及3个案例展开激烈的讨论。

    除了模拟展示的人员外,在场的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纷纷参与讨论,各抒己见,让专题模拟场景展示高潮迭起。

    此前,为期3个月的甘肃省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第一期培训班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50名参训学员分别来自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部分市州纪委监委。

    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队伍,除了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还须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省纪委监委着力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下功夫,一手抓原纪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提升,一手抓转隶干部熟悉党规党纪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的能力素质提升,补齐短板,加快融合。

    《党章》和《监察法》解读,如何创新监督方式,谈话的策略与方法,证据审查与认定……7月16日至7月28日,省纪委监委接连举办两期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紧扣执纪监督审查、监察监督调查等纪检监察业务,为298名同志“充电加油”。

    “改革之后,我们不仅要习惯在党内法规的框架下开展工作,还要习惯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填补不足,我们将努力通过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化能力,使我们监督更有硬气、执纪更有底气、问责更有锐气。”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处员范堃在参加完培训后坦言。

    据了解,为了使两支队伍融合后快速具备运用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的能力,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涵盖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机关及省市派驻机构全体干部的培训方案,分层级、分阶段展开业务培训。目前,省纪委监委已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8000余人次。

    学以致用,打造实干担当队伍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在学懂弄通中促进做实,在做实中深化学懂弄通。

    今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人员混编、实战锻炼等方式,促进思想、队伍、业务全面融合,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和3种手段,以工作成效体现和检验培训效果。

    数据中见决心,数据中见成效。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4700次、讯问889次、询问1223次、查询6571次、冻结13次、调取3552次、查封15次、扣押81次、搜查26次、勘验检查5次、鉴定26次、留置42次;使用技术调查27次、限制出境36人次、通缉2人,确保反腐高压态势不减,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

    平凉市纪委监委在干部培训中着眼于实战性,以达到指导实践、促进工作的目的。市监委委员李晓锋在授课中,结合市监委办理的第一例职务犯罪留置案件,讲解了如何加强线索处置、初核、立案、调查、移送等职务犯罪案件程序节点统筹协作。第四纪检监察室骨干刁国亮分享自己在市检察院期间参与查办的零口供案件的经历,介绍了对这类案件如何精细化查证的感悟和体会。这种以实战经验为主的培训受到300多名学员的一致好评。

    不久前,永昌县人民法院对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庭审,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在派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的协助下,通过视频连线全程旁听观摩,将执纪审查培训课堂搬进法庭。庭审过程中,纪检组全体干部全面了解检察官、法官调查采集、甄别、使用证据的过程,为更好更快地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素质的新要求提供了有效途径。

    在白银市会宁县,跟班学习逐渐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能力素质的一道“硬菜”。汉家岔镇纪委书记张英是今年第二批被抽调跟案锻炼的人员,期满后便返回了原岗位。回去后不久,他便查结了一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回忆起在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的日子,张英表示收获颇多。那段时间,他跟着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一起去核查案件,去银行调取资料,与涉案人员谈话,足迹遍布会宁县大街小巷。“跟班后学习到了与镇纪委办案不一样的工作方法、工作技巧,自己的工作积极性比以前更高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也更深刻更全面了。”张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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