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10月08日
第03版:经济新闻

光伏激活“一池春水”

    (接1版)

    针对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来源单一等问题,2017年,瓜州县按照“政府全额投资、企业建设维护、全额上网发电、村级集体收益”的模式,先后在全县18个移民村每村新建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每村年收入均在5万至6万元,激活了村级集体经济“一池春水”。2018年,瓜州县再次把14个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列为10项惠民实事之一,实现全县新建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加快了全县脱贫攻坚步伐。

    “村级屋顶光伏电站每年可为贫困村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至5万元,持续收益20年,有效解决了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瓜州县扶贫办副主任张彦东说。

    据了解,集体经济实力壮大后,不少贫困村将收益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和促农增收,并将收益用于环境综合整治、龙头产业发展、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完善村级活动阵地等村级公益性扶贫事业,有效破解了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

    因户制宜,光伏扶贫成气候

    新堡村1组村民包建红一家于2008年移民至广至藏族乡。最初,一家四口的生活仅靠包建红在外务工的微薄收入维持。2017年2月,在乡政府的帮助下,包建红架设了屋顶光伏电板。

    “屋顶上架设的光伏扶贫项目共2.4万元,我自己只花了4000元,其余2万元由政府出资,一年有3000多元的收入。”包建红说,光伏发电增加了收入,减轻了负担。

    按照“企业建设+政府配套+贫困户定额受益”的模式,瓜州县在广至乡新堡村北侧国有未利用地面建成小型地面光伏电站4个,筛选200户贫困户,在每户屋顶安装3千瓦光伏电板,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来源。

    为确保光伏扶贫产业达到预期效益,瓜州县坚持公开、公正、程序合法、民主监督的原则,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精准识别1000户集中式光伏电站受益贫困户。每两年评定一次,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带贫资金进行兑现发放,受益年限20年。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受益农户评选中,由项目实施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确定、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的评选方式,评选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失能户、残疾人户、一二类低保户优先纳入。根据并网发电情况分析,户均年发电1600小时以上,每年可实现直接收益4000元以上,实现了扶贫模式从“输血”向“造血”转变。

    健全监管,资金安全有保障

    村级集体有钱了之后,咋管?针对这一问题,瓜州县将村级光伏收益纳入农村“三资”管理体系,通过构建“村级自管、乡镇主管、部门监管”三级管理体系,有效防止村级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瓜州县不断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坚持村级支出、重大事项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形成决议和实施过程、结果全部公开,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聘请有威望、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廉政监督员,由监委会和监督员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定期向党组织报告,确保监督工作常态长效。

    瓜州县还建立全面推行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坚持村集体经济资金账户、报账时间、报账程序、会计核算、档案管理“五个统一”,有效防止了银行账户多、资金管理乱,违规账目多、收支凭证乱、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乱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规范了村级集体资金的管理。

    此外,瓜州县还通过进一步明确审计、农牧等部门对“三资”的监管责任,规范“三资”平台正常运行,督促各村村级集体资产全部建立资产台账(明细账),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定期进行审计、开展巡查,对大额收入支出、重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等实施重点监管,构建系统化的管控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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