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9月06日
第04版:廉政视野

【啄木鸟说纪】翻开糊涂账 查处糊涂人

    本报通讯员 董永锋

    “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会计管理严重混乱,会计核算未分科目,且用铅笔记账,白条充账;站长肖红夫用公款购买锦绣陇南、软中华、黑比诺等高档烟酒供个人送礼、消费;借单位现金至今未还……”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今年6月20日,接到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后,武都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展开核查。为尽早取得第一手证据,调查组立即赶赴区质监站调取财务票据等资料,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暂时封存。

    这个时候,调查组遇到了难题,从取证情况看,区质监站确实存在账目管理混乱和违规列支、白条入账的问题,可部分违规支出的票据及白条上没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如果该站时任负责人拒不承认这些违规支出经由自己审批,那么,如何确认违纪主体、准确定性量纪就成了一道难题。

    对此,调查组连夜对现有的证据进行评估,理清违纪事实的来龙去脉,研究违纪人员的工作经历和人员关系,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攻坚方案。

    调查组先对涉案其他人员进行了谈话取证,了解那些暂无负责人签字的票据产生原因,逐个锁定了谈话证据后,对该站原站长肖红夫发起了思想攻势。正在肖红夫低下头沉思时,调查组敏锐地抓住了一个机会,开始趁热打铁,通过讲政策、讲法规,让其明白隐瞒违纪事实、对抗组织调查的严重后果。最终,面对调查组列出的一条条问题清单和一个个证据,肖红夫完全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他惭愧地说:“我知道这些开支是违规的,所以在经手时没有签字,原想规避责任,不料难逃法纪大网,我愧对党的培养和信任。”

    经查实,肖红夫在担任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期间,于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违规公款吃喝接待花费34179元,2015年10月19日、2017年3月9日违规公款旅游花费3446元,2013年2月4日至2016年7月11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60143元,共计97768元;个人决定财务支出、违规开设账户等重要事项;借用公款2000元至今没有归还;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资料不完整,有大金额白条入账。其行为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且还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依据2016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三十三条,2003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今年6月27日,武都区纪委监委给予肖红夫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此外,时任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守华对分管领域监管不力,导致分管部门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田守华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没有带头遵规守纪,反而做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如今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悔不已。”肖红夫在检讨书中写道。

    【执纪者说】

    肖红夫心存侥幸,翻新花样,顶风违纪,以办理单位公务为名,挥霍浪费公款,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明知违规却毫不收敛,屡屡触犯纪律红线,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最终受到了党纪的严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以身作则,守好底线,不碰红线。如果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肆意违规违纪,终会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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