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8月13日
第01版:要闻

兰州新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本报兰州讯(记者刘健)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兰州新区出台《兰州新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为国家级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若干措施》放宽了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和住所登记条件。在经营范围登记方面,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由申请人自主申请,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记载主营经营项目,其余经营项目由申请人依法自主选择开展经营活动。住所登记条件方面,兰州新区提出,推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申请人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文件,但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同时,推行企业“集群注册”“工位注册”,支持商务秘书企业住所托管服务等。

    推行“容缺登记”制是兰州新区此次登记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为进一步简化招商引资项目的提交材料及程序,大幅减少因申请材料问题导致申请人来回跑动次数,《若干措施》规定,只要不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的行业,(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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