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8月07日
第02版:要闻

金川区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本报金昌讯(记者谢晓玲)自2017年被确定为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以来,金川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改革促增收、促发展、保稳定,有效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金川区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坚持集体所有、自主自愿、因地制宜、规范有序原则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农村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摸清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折股量化其中的资源性、经营性集体资产,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受益者。目前,已完成24个行政村清产核资工作,完成21个行政村成员身份界定。

    围绕各改革试点村主导优势产业,金川区积极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撬动社会资金参与改革,将整合的财政资金和设施农业资产划拨到各试点村作为集体资产。同时,筹资成立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破解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融资难题,为农民发展致富产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金川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龙头、产业为平台、股权为纽带、农民为主体,摸索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主体”等多种“一村一策”改革形式,并建成了农村产权交易大厅,配套建设了金川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了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和集体资产股权担保、抵押、继承、退出等机制,有效激活生产要素,推进试点村经济实现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促进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日益健全完善。截至目前,全区7个行政村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了折股量化工作,宁远堡镇东湾村等5个试点村已成功探索出符合自身特点的改革形式,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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