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7月10日
第09版:新闻看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巡视”

发现了什么问题

    7月4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利用手持颗粒物快速检测仪检测建筑工地空气数值。新华社记者李晓果


    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这份报告反映着当前各地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就在2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8个省区的26个地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自查。

    通过这次“法律巡视”发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但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法律的突出问题,如: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

    检查组还对12个城市38个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矿山等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有的现场即向地方交办,有的责成地方进一步调查处理,还有一部分纳入到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督察范畴。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执法检查报告

    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报告介绍,今年5月至6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别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8个省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26个地市,共召开29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7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区域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5年累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28亿元。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出台20余项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企业治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五年来清洁能源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

    五年来,全国累计退出钢铁产能超过1.7亿吨、煤炭产能8亿吨、水泥产能2.3亿吨;煤炭消费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

    报告介绍,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建成由国控、省控、市控三级近5000个监测点位组成的覆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机制,建成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报告显示,各地区各部门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超过7亿千瓦,占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的71%。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超过180万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70多万户,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

    报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强化环境执法和司法。中央环保督察力度大、效果好,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报告同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法律制度,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报告透露,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报告提出,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但一些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监控点少、监控网布局不合理。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执法检查组发现,有的企业监测数据不准确,影响治污实效。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法多个条款对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提出明确要求。报告指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缺乏系统规范。虽然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已经建立,但是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监督管理等信息系统兼容互通性不强,信息共享不够。重点企业排污信息公开不到位,公开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

    报告提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其中机动车污染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

    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正在成为一些地方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对机动车污染控制、车辆监管、油品质量等作了专节规定。

    报告指出,一些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重型柴油车准入把关不严,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车辆不正常安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情况比较普遍。

    在油品监管方面,报告指出一些地区油品质量源头管控存在漏洞,对成品油无证生产单位、非法调和成品油行为监管不到位,对流通领域的普通柴油没有明确监管部门、缺乏监管依据。

    报告还提出,个别地方存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造假现象;一些城市划定了高污染车辆禁行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没有有效执法监管和处罚。

    此外,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存在工业污染控制力度不够、民用散煤污染控制不力、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不精细、秸秆综合利用不足等问题。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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