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6月29日
第09版:法治甘肃

兰州市检察院探索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本报兰州讯(通讯员南茂林)“经初查,公安机关未对薛某以黑恶团伙为由立案侦查,申诉人申诉的监督事项不存在。”近日,兰州市检察院对省检察院转办的一起信访申诉案件进行了书面答复,此案是兰州市检察机关增强法律监督刚性、规范监督工作、实化监督效果迈出的重要一步。

    今年4月,省检察院向兰州市检察院移送了转办薛某信访材料的函,要求核实公安机关对薛某以黑恶势力立案侦查是否存在不当立案的问题。接到材料后,兰州市检察院将该案作为探索全市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创新工作第一案,立即启动了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程序。随后,兰州市检察院通过审查复函、现场走访、调阅案卷和听取专题汇报等,对该监督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14项补证意见,交由兰州新区检察院开展后续引导侦查工作和线索移交工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了解,根据2018年甘肃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要点,兰州市检察院将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作为侦查监督工作改革创新的十大重点工作之一,通过积极构建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监督案件从线索受理、系统登记、线索审查、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案件管理、卷宗归档等全方位、全过程的规范监督,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和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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