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6月06日
第05版:综合新闻

兰州海关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本报兰州讯(记者严存义 曹立萍)记者从兰州海关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6月1日起兰州海关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覆盖我省所有口岸的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全面取消通关单后,将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减少通关环节,提高通关效率。

    据介绍,企业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可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企业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代码“A”及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企业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报时,应当填写代码“B”及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

    但同时,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要提供运递证明的,可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的,海关将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取手续。

2018-06-06 1 1 甘肃日报 c67981.html 1 兰州海关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