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决定予以批准。由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