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5月25日
第06版:甘肃新闻 嘉峪关

共治共建共享食品安全

——嘉峪关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述

    嘉峪关市结合“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本版图片均由本报嘉峪关记者站提供)

    两年来,嘉峪关市集中开展“三小”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2016年5月以来,嘉峪关市委、市政府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三项核心标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全市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显示:市民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达到95.86%、支持率97.81%,食品安全总体满意率89.4%,食品科普知识认知水平达到78.9%,共治共建共享食品安全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对照161个评价指标自查,已完成创建指标156个,5个指标正在持续推进中。

    本报记者 曹义成

    党政同责 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

    从2016年6月开始,嘉峪关市委、市政府把“双安双创”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42家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及党政同责等一系实施意见,形成了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社会共治、全域共建的工作格局,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全市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分解细化指标,层层靠实责任。将7个方面的创建标准,细化分解成39项93个具体工作指标,制定清单,挂图上墙,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各成员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和干部考核指标,对照标准、精准施策,推动创建工作高水平开展。

    全市还加强经费投入,全力保障创建工作。市级财政建立食品监管检测经费逐年增长机制,设立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50万元,2018年财政拨付创建专项经费200万元。2016年以来,市级财政共投入878万元新建、改扩建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实施总投资4868万元的食品检测、产品质量检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联建项目。同时,加大快检能力建设,建成农产品检测站、食品快检室14个,形成了市级例行监测、速测站日常监测、三镇农产品产地监测的同步、全覆盖监测体系。

    凝聚合力 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与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域全城无垃圾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从制度管控和引导层面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先后出台70多个意见、制度和办法,深入持久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形成了市、区、镇、社区四级联动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推进“互联网+”信息化监管创新,“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行二维码追溯;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打造“透明车间2.0版”,通过一个二维码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库房实时监控,“一码看到底”强化源头监管;强力推行“阳光仓库”“电子一票通”、追溯平台应用。借鉴国内先进成功经验,开启网络订餐“以网治网”监管新模式,解决监管难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你点我检”食品检测公众监督,定向抽检,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搭建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公众监督、社会共治阳光监管平台。

    严格执法 强化监督检查

    近两年来,嘉峪关市抓重点,求实效,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0余次。建立和实行风险会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集中开展“三小”整治,大力解决“潜规则”食品问题;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一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强化监督问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监管人员进行“两方责任”大约谈,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全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示范街、店、学校食堂创建和文明餐桌行动,创建省级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8条、示范店99个、示范学校食堂20个。开展评选表彰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服务之星、星级农家乐等活动。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设创建宣传专栏、品牌栏目,制作播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片、专题片、成果片,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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