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发生不合规医疗费用,否则,由该医疗机构全部承担。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健康扶贫专项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中,确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与诊疗项目费用,由专项基金予以补助。
省卫计委将对各地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工作情况进行月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单位及人员全省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实行问责,直至直接降低医院级别,依法吊销相关医务人员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