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白银讯(通讯员王建国)近日,景泰县监委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北郊分理处副主任常德伦涉嫌贪污一案移送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监察法》实施以来景泰县监委首例使用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8年3月18日,景泰县监委对常德伦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并报请白银市监委同意后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省、市监委负责同志对该案高度重视并多次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精心指导,县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加快实现从打“持久战”到“突破战”的迅速转变,仅37天就完成从留置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的全过程。
留置期间,景泰县监委先后使用查询、询问、讯问、调取、留置、搜查、扣押等9种监察调查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公款的重要证据。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在此基础上,景泰县监委及时与检察机关对接,邀请景泰县检察院派员提前熟悉案情,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调查组进行补证,有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