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5月21日
第08版:综合要闻

公告

    康宁、韩艺璇、穆晓馨、闫娜:你们四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至今,单位以电话、函件等多种形式督促你们返校报到,未果。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与你们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报请相关部门处理。限你们自登报之日起30日之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公告期满,视同送达本人,因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们本人承担。

兰州城市学院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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