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5月16日
第01版:要闻

甘肃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意见后,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总体要求,迅速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确定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整改期间,甘肃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组会议等专题推进会议32次,主要领导作出批示28次,统筹研究、协调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第一线,现场检查调研解决问题,推动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的整改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预警通报、督导检查、销号验收、公开公示等五项制度,坚持每月调度通报整改进展情况,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公开一项;启动省级环保督察,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副省级领导带队,对庆阳、陇南、酒泉、金昌、武威、甘南6市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省委督查室明察暗访、省政府联合专项督查双管齐下,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对14个市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14轮集中现场督导检查;省纪委监委牵头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共问责218人,并公开了信息;省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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