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4月02日
第08版:综合要闻

公告

    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与瓜州县大森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全锡)于2011年8月22日签订了甘肃省瓜州县拾金坡北金矿详查《地质项目合作勘查合同》,由于在规定的探矿权有效期内没有取得新的地质成果,勘查程度也未达到进一步提高勘查阶段的要求,依据甘国土资发〔2012〕39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勘查许可证于2015年7月5日到期后,不能再延续,因此前期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队于2015年7月14日向瓜州县大森矿业有限公司发出了终止该合同的书面通知。根据瓜州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对瓜州县拾金坡北金矿详查项目范围内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通知》要求,我队拟对该项目勘查区范围内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并于2017年11月22日向瓜州县大森矿业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清理现场井架、探矿设备、房屋等地面设施的书面通知。现我队要求你公司于2018年4月底前拆除、撤离现场所有设施,逾期将申请瓜州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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