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3月23日
第11版:廉政视野

异地交叉破解基层办案难

——酒泉市纪委监委探索创新执纪审查方式综述

    本报记者 张革文

    酒泉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异地交叉办案机制,着力破解基层“办案难、难办案”难题,及时查办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让干部群众看到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正风肃纪上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的勇气、决心和智慧。

    异地交叉办案显威力

    2016年3月,酒泉市纪委收到了反映肃州区西峰乡原党委书记王国荣等人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的线索。市纪委决定将此线索交金塔县纪委调查核实。

    金塔县纪委抽调精兵强将进驻西峰乡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案情很快浮出水面。

    酒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责成肃州区纪委对涉案7人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肃州区纪委给予时任区建设局局长王国荣留党察看2年、行政撤职处分;西峰乡(镇)党委副书记、乡长陆伟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区政府办主任赵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6.2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分别给予党纪处分,相关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肃州区西峰乡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案件的及时查办,是酒泉市纪委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异地交叉办案工作的一个缩影。2016年,酒泉市纪委向5个县(市、区)纪委交办问题线索5件,经过调查核实立案5件,立案率100%,涉及乡镇党政一把手8人,县市区部门一把手2人,涉案金额281.9万元。

     “办案难、难办案”逼出新举措

    在推行异地交叉办案以前,酒泉市纪委信访部门受理的信访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及县(市、区)的乡镇或部门“一把手”,涉及个别干部的信件甚至是月月不断、多次反映。但是,从县(市、区)纪委调查核实的情况看,部分县(市、区)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信访了结的多、立案查处的少,个别县(市、区)纪委自办案件为零。

    对此,酒泉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分析指出,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一乡一村一社一家之间自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亲属关系,这种特殊的社会形态给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挑战。如何排除人情干扰、不徇私情、铁面执纪是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破解的难题。

    面对这种情况,酒泉市纪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5年7月起在全市探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问题线索异地交叉办理机制。

    2016年,敦煌市纪委查办了肃北县两名干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两名干部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全部退回;玉门市纪委查办的瓜州县瓜州乡原党委书记、原乡长违纪违规案件,当事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阿克塞县红柳湾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问题,经肃北县纪委查办后,原镇党委书记、镇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异地交叉办案的效果非常明显,不仅摆脱了人情干扰,增强了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效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预防了审查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现象的发生。

    建章立制异地交叉办案成常态

    2017年3月,酒泉市纪委接到反映玉门市玉门镇党委书记王鹏的问题线索,市纪委交肃州区纪委进行核查,原镇党委书记李开勇和原镇长王鹏违反组织纪律和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得到核实。经酒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时任玉门镇党委书记李开勇、现任玉门镇党委书记王鹏立案审查。

    肃州区纪委参与办案的同志介绍,玉门镇为干部高配乡镇,两名主要领导均为县级干部,案件的及时查处得益于市纪委探索创新的执纪审查方式。

    2017年,酒泉市纪委交办问题线索6件,立案4件,立案率66.7%,涉及12人(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人),涉案金额1914.3万元。

    在推行异地交叉办案的过程中,酒泉市按照“线索上管一级,案件下查一级”的思路,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对本级纪委受理和下级纪委报备的反映各县(市、区)所属乡镇、社区、直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从中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且有可查价值或当地县(市、区)纪委查处困难较大的问题线索进行异地交叉办理。

    按照“便捷经济、有利工作”的原则,厘清责任权限。由市纪委统一将问题线索向县(市、区)纪委交办,每个案件分别由市纪委常委包挂指导,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做好日常协调工作。各(市、区)纪委接到交办线索后,组成调查组,确定调查组长,以市纪委、监察局的名义开展调查,发案地纪委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向酒泉市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案情不向案发地纪委通报。

    在具体办案中,各调查组针对承办的问题线索类型,制定调查方案,及时向市纪委包挂领导汇报沟通。调查结束后,调查报告提交酒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对需要立案调查的,由市纪委下发《责成立案通知书》,交被调查对象所在地纪委(监察局)按相关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案件调查结束后,按《酒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县案市审”实施办法》移交市纪委审理室审理。

    同时,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市纪委常委“五个一”包挂机制,即一个问题线索、一名包挂常委、一支办案队伍、一套工作方案、一项工作要求,助推异地交叉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酒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异地交叉办案工作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打破了过去县(市、区)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效破解了线索流失、阻力干扰、人员不足、业务不精等“四个”难题,提升了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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