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3月14日
第09版:要 闻

激活发展活力,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解读之九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既是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也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在甘肃旅游强省战略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产业的根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是产业促进的引擎。旅游企业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石,企业强则产业强。从全国来看,我国旅游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市场化的产物,是市场主体壮大的结果。外资、合资、国有、民营混合经济个体共存、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了我国旅游业大发展。当前,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理应是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不二法门”。

    而从我省旅游业发展实际看,还存在产品供给和经营能力差、市场主体发育弱等问题。目前,全省有90%以上的顶级优质资源处于低层次开发或尚未开发状态,5A级景区仅有4家,没有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没有1家年接待游客过千万人次的景区;社会资本特别是战略投资参与景区开发建设的机制不畅,旅游企业弱、小、散,缺乏市场竞争力;机制体制不够顺畅,旅游资源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仍较突出,很多旅游资源是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但经营管理水平还是县级甚至乡级水平。补齐这些短板弱项,都要依靠持续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不断激活发展活力。

    ——深化景区市场化改革。旅游景区是吸引游客的根本,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好的旅游景区是地方旅游业的第一要素。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大景区建设,加快景区资源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但权责不明、机制不活、主体不强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目前,有35处省级以上景区的资源隶属于不同部门条块管理,资源分割、管办不分,没有让专业搞旅游的企业来开发经营景区,导致珍贵的资源无法充分利用、真正进入市场。从全国各地的实践看,凡是发展好的景区,市场化经营机制都比较健全,都有一流的企业和人才来经营管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就是要学习借鉴国内知名景区的成熟做法,打破条块分割,下放管理权限,实行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定所有权、管理权,分离搞活经营权,建立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大景区管理体制。对跨区域、跨部门管理的景区,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建立既能统一管理,又能兼顾各方利益的景区管理运营机制。具体来说,一方面,按照“景区管委会+旅游开发公司”模式,百个重点景区构建产权明晰、富有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大景区率先建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另一方面,采取有偿委托经营等方式,吸引省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大景区开发经营,通过市场化运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大景区建设,不断提高景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组建大型旅游集团。当前,旅游业发展已跨入大企业引领发展阶段,旅游企业的集团化经营已成为国际、国内旅游业发展的大趋势。大型旅游集团的发展,对推动旅游资源重新配置和国有资产重组,冲破条块和所有制限制,调整旅游产业结构,提高旅游产业的市场集中度,形成强有力的投融资主体,改变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现状具有重要作用。综观我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已形成通过发展旅游集团,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发展机制,提升产业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持续力的旅游产业发展基本模式,特别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北京首旅集团、华侨城集团公司、开元旅业集团等一批大型旅游集团,对旅游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龙头带动作用。反观我省,尚没有大型旅游集团。因此,我省必须抢抓当前旅游业高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快大型旅游集团组建步伐,打造旅游强省建设的“发动机”。鼓励和支持省属优势旅游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与市县政府及企业开展合作,组建混合所有制的旅游集团,对全省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开发,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资源的开发层次和水平。同时支持省内文化、农垦、城投等大型国有企业在转型中进入旅游业,发展一批以旅游为新经营领域的企业集团。

    ——引进战略投资企业。在组建大型旅游集团的同时,还要善于借助“外力”,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战略投资企业,这也是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的一条捷径。引进战略投资企业,将有利于本土旅游企业实现资本结构、治理结构、业务结构、人力团队和发展环境的全面优化,最终实现量质双提升。就我省而言,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引进一批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以及品牌酒店、特色民宿、旅行社、演艺等专业性旅游企业落户我省,同我省旅游骨干企业在股权和业务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实现股权多元化,提升我省骨干企业运营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实现企业上市,打通资本市场通道,为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融资保障。

    ——扶持旅游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旅游业发展要有活力和竞争力,不仅仅需要顶天立地的大集团、大企业,更需要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从全国来看,小微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主体中占绝对多数,在提供服务、解决就业、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扶持旅游小微企业,要求我们全面落实和不断创新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小微企业的支持体系。首先,打造中小微旅游企业孵化平台,强化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和质量,扶持一批“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小而新”的旅游企业;其次,通过建设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加强政策引导,吸引更多旅游、文化、艺术、科技领域知名人士建立工作室,促进创意资本向旅游业流动,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增强旅游小微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此外,开展旅游“双创”行动,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创办旅游中小微企业。

    综上所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加快建设旅游强省,关键要解放思想,改变事业单位既当管理者又当经营者的现状,让管理部门从“管办合一”回归到保护和监督的主业上来,坚持用市场化的办法发展旅游,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牢固树立“强旅必先强企”的理念,积极支持鼓励旅游企业发展,重点培育旅游上市公司、大型旅游集团公司、大型旅游联合体等旅游企业集团和旅游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其作为旅游产品供给者的作用,运用市场规律促进其竞争、发展,使其成为“交响丝路·如意甘肃”旅游品牌的重要支撑;加速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落户甘肃,带动本土旅游经营理念、商业模式和企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孵化平台建设等方式,引导支持充满创新活力的旅游中小微企业和旅游创客,最终形成“以大型集团为龙头、中小企业活力充沛、新兴业态持续涌现”的旅游业发展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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