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登宏、徐新明、王永财、张连忠、王百贵、李扎什、俞福山、孙玉强、吴登银、陈德俊、吕永军、梁德咏、李旭东、陈宁等14名同志,因你们长期旷工不上班,公司要求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速来公司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公告视同送达本人)
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