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3月12日
第07版:要闻

落实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我省对不合格交通产品开出首批罚单

    本报兰州讯(记者严存义 通讯员张宾 杨甜)近日,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交通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约谈会,对去年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抽检不合格交通产品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产品名称等进行了通报,并公布了对使用不合格交通产品施工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我省交通质监部门自《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对不合格交通产品开出的首批罚单。

    2017年省交通质监局先后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产品进行了三次抽检,共抽检了22类外购产品1332组,有41组不合格,合格率为97.0%,尤其是压浆料、锚杆、土工布等交通产品出现不合格频次较多。此次使用不合格交通产品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将被纳入2017年信用评价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省交通质监局要求,各项目办和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交通产品管理,注重源头管控,提高抽查频次,严禁不合格交通产品在项目上使用,加大对使用不合格交通产品相关单位的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各参会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开展品质工程建设,严控质量不放松,确保建成的公路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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