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正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电信诈骗、“村霸”及宗族恶势力等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严惩生产销售“地沟油”、毒蔬菜、假劣药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经营、虚假招投标等破坏经济发展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215人、起诉126163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3.2%和59.04%。为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研究提出并认真践行“少捕慎诉少监禁”工作要求,依法不批捕15830人、不起诉6306人,不捕率、不诉率由2012年的7.66%和1.14%分别上升到2017年的28.66%和7.92%。
——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364件4513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6.1%和14.57%;渎职侵权犯罪779件1533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55.49%和108.29%。查办重特大案件1899件、要案410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1.19%和40.4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78亿元。抓捕、劝返5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5人。依法查处28名厅级干部、381名县级干部、科以下人员百万元以上贪腐案件386人。结合司法办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提请省委通过《甘肃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建立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向各级党委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404份,开展警示教育35051次、预防调查1910件、预防约谈2286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9万余次。
——全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8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13件、撤案3088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97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40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204人、“减假暂”不当1690人,监督交付执行审前未羁押罪犯192人,清理纠正久押不决110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678件。严肃查处涉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人员223人。
——切实加强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村留守妇孺老人合法权益案件329件,为76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776.1万余元。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定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观护教育基地43个,跟踪帮教170人。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校园贷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积极稳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
二、强化专项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部署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等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检察官“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共联系服务重大建设项目433个,提供法律咨询5112次,督促办理涉企审批事项397次,依法惩治涉企刑事犯罪791件、职务犯罪873人。出台促进非公经济发展20条意见,设立驻工商联检察服务室104个,把403家商会联系的16386个非公经济组织纳入服务范围。
——部署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针对我省扶贫资金量大面宽、基层腐败案件多发等问题,组织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共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18565场,调处涉农矛盾纠纷1868件,查处贪污挪用涉农扶贫资金职务犯罪1650人。通过推行“三派驻”“三公开”“三报备”,保障全省1000多亿涉农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形成检察机关服务扶贫开发的“甘肃经验”向全国推广。
——部署开展“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与省直机关工委密切协作,在全省党政机关组织开展了“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40万党政干部受到了一次系统的法治教育,集中查处了146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法犯罪的党政机关干部。
——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出台服务祁连山生态环保工作意见,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祁连山生态环保检察监督等专项工作,依法及时介入、严肃查处腾格里沙漠排污、“11·23”锑矿泄漏等重大污染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9人。2017年,联合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摸排案件线索10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8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创新实施“小康互助组”“帮扶互助组”“产业合作社”“精准培训扶贫”“教育基金扶贫”等有效举措,协调筹措落实帮扶资金2.18亿元、引进企业项目55个,筹集设立爱心教育基金3072万元,全力支持发展“三养一育”特色产业,推进永续脱贫。两当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65元增加到2017年的6245元。省检察院连续4年被评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三、强化自身监督,促进规范用权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落实省“两会”精神,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刑罚执行、司法改革等工作情况10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4000余人次,642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345场次,50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监督检察工作。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作用,监督司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300余件。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12.67万条、公开法律文书4.96万份。新闻发言人、“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推送检察动态2.62万条。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纠正了一批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实施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办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逐一整改问题8000余个,制定完善制度规范146项,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改革引领,提升司法公信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分两批遴选员额制检察官2014名,三类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全部到位。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35项制度,2017年组建新型办案组2269个,三级院领导直接办案6670件。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管顺利推进。
——扎实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选定8个地区检察机关开展试点。试点期间,共发现案件线索3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5件,提起公益诉讼7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原134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余公里,挽回和追缴国有财产3.83亿元。
——统筹推进其他改革部署。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类案证据收集指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等19项制度,退回补充侦查31888件。认真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全面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选任人民监督员543名,提请监督案件290件。着力推进铁路运输、林区、矿区检察院改革,机构设置和管辖范围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抓紧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创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整改”活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圣地、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引导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王立言、全国模范检察官蔡林伸等一批先进典型。
——全面推进专业素能建设。制定实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19场次,培训11557人次;依托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井冈山学院等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级检察官研修班23期;与省法院联合举办藏汉“双语”培训班9期。着力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依法妥善处置重大敏感网络舆情45起。
——从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率先出台实施办法,建立主体责任提示、廉政风险警示等6项机制,采取逐级“签字背书”、定期“四述”、廉洁约谈等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开展“提质增效”“明查暗访”“三纠三促”等活动,全面整改落实高检院巡视反馈意见,对110个市、县院进行了巡视巡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52人。开展院领导集中调研19次,形成调研报告215份。创新动员部署、督导调研、现场办公、考核奖惩、总结提升“五步推进法”,促进重大工作争先进位、落地见效。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基层检察院五年建设规划,明确推进基层院建设的30条措施,健全完善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抽样评估和对口帮扶,提升基层院“十化”建设水平,11个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0个院被评为省以上文明单位。经省编委批准,在全省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已全部组建运行。主动聚焦“智慧检务”,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体系,全省“两房”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基建债务一揽子化解。
过去五年,高检院或联合其他中央单位在甘肃召开全国现场会、培训会9次;在全国人代会、全国检察长会等全国会议层面推介甘肃经验做法14项;国务院、高检院领导批示肯定我省检察工作6次;413个集体和56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352人获评全国、省检察业务专家或标兵、能手。
今后工作打算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和过硬队伍、智慧检务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护航经济发展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部署和“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有效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新动能培育、综合实力提升等战略实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主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新举措。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强化检察监督实现新提升。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加强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检察院内设机构和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综合配套机制建设。坚定支持、积极配合做好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是推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分层分类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素能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严惩自身腐败行为,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