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凉讯(记者朱宇鲲)平凉市日前印发有关方案,明确将全市“四有户”家庭清退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保障对象认定准确、公平公正。
这一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快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认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严查农村低保“四有户”。据悉,“四有户”是指:特殊情况除外,有3万元以上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有商品房、商铺的;有家庭成员拥有企业或股份,实际出资并分红的;有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且在编的,或在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