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1月10日
第01版:要闻

坚决杜绝“数字脱贫”

——四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本报评论员

    如期实现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必须确保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线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这要求,贫困农民脱贫的“获得感”要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决不允许掺杂任何水分。

    在只有3年的时间里,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对我们这样一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省份来说,存在的困难的确不小,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担子也确实不轻。面对脱贫难度大、考核奖罚严的双重压力,一些领导干部不是在脱贫措施上出实招、下真功,不是把精力放在扶真贫上,而是放在“巧算账”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玩起“数字游戏”,搞“数字脱贫”。

    一些地方,眼见贫困农民脱贫无法、致富无门,但在有关部门的总结或上报材料中却是“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明明贫困农民的实际收入没提高,而统计报表里却已“指数达标”“目标实现”。有的把农民一年只有几个月的打工收入,在统计中算作一年每个月都有的收入;有的把农民计划的来年收入,算作是当年的实际收入;有的只算农民现有的收入,而把欠债不算在内;有的为了提高贫困户的人均收入,把家中老人另分门户列入低保户中;有的甚至不去一笔一笔算账,只靠感觉和想象估计出数字……凡此种种,把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搞成了“精准计算”,这种自欺欺人的办法,让贫困户“被脱贫”,“脱贫”了自己都不知道。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让贫困农民摆脱贫困,靠的是更精准的对策、更务实的行动、超常规的力度,切实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解决好他们的吃穿、饮水和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而靠动脑筋“计算”出来的脱贫成效,对贫困农民来说只能是“画饼充饥”“水中捞月”。“数字脱贫”,糊弄的不只是贫困群众,更会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贻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防止“数字脱贫”,关键要制定科学的验收办法,明确退出、摘帽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考评,确保脱贫结果真实,经得起检验。我省实行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是一种成功做法,值得进一步推广,这种考核办法可增强考核绩效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考核不能只看上报材料和统计数字,而是要深入贫困乡村和农户,仔细地看一看到村到户措施落实的情况怎么样,看一看“两不愁、三保障”到底解决到了什么程度。贫困户谁脱贫了,要一户一户地算,把考评结果张榜公布,让村民监督。贫困农民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让群众自己认账。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脱贫攻坚既是能力和作风的检验,更是品格和忠诚的检验。任务推进到了哪一步、还存在哪些困难,必须如实上报。进度快可总结经验,进度慢当查找原因,绝不能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水平不够、能力不足、进度较慢是一回事,数字注水、谎报作假、欺瞒组织是另一回事,性质截然不同。对搞“虚假扶贫”“数字脱贫”的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问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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