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1月10日
第10版:甘肃 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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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蹄疾步稳

    本报记者 吕宝林

    2017年11月28日至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听取和审议工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从去年10月上旬开始,在听取省人民检察院总体情况汇报基础上,先后赴定西、平凉、陇南三市及其所辖的六个县(区)开展调研,听取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汇报,召开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12个基层检察室了解情况,并最终形成了调研报告。

    路志强在检察院报告中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积极探索实践,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蹄疾步稳、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先后出台相关改革文件37项,初步形成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确保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坚持“以案定额”和“以岗定额”相结合,确保员额分配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办案量大的部门单位倾斜,全省85%的检察人员调整充实到检察业务岗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效落实,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提高司法效率。检察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积极协调建立与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制定出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建立与绩效考核相衔接的奖金分配机制,增强了改革的内生动力。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全省已有107个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占93%;内设机构数量精简46.1%,减少了职能交叉,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稳步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全省18个试点院审查起诉周期平均缩短到5天,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着力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认真践行“少捕慎捕少监禁”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5037人。着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43件,公安机关立案1666件,“两法衔接”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三是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努力为公益诉讼入法贡献“甘肃力量”。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资产的保护,省检察院选择8个地区检察机关开展试点,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5件。部署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发挥了督查机关作用,督促和纠正了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探索建立生态检察专门机构,制定林区、矿区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调整林区基层检察院设置和管辖区域,促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四是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着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543名,并将监督情形由7种扩大至11种。扎实推进检务公开改革试点,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146项,强化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省人大调研组在调研报告中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推行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监督制约机制日益健全。调研组同时指出了调研中各地反映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亟待破解,诉讼制度改革有待深化,检察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调研组建议,各级检察机关,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持通过改革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二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坚持问题导向、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新老机制的磨合衔接问题。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以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广专业化办案团队,充实办案一线力量,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防错案发生。三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加快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四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改革衔接工作,及时推动有关困难和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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