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永红
违法往往始于违纪。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永武就是其中一个。
2017年4月25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刘永武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此前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对此,金昌市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刘永武多项违纪行为逐一露出水面。
调查首先发现,2013年2月,金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主任陆某为了让刘永武在维修经费审核、拨付时提供方便,安排会计李某办了一张充值4000元的加油卡,由陆某送给了刘永武。
调查组兵分几路,持续深入加大问题线索的挖掘和收集,又发现,2016年12月,刘永武在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术员王某借用私家车时,要走了王某的加油卡,当时卡中有4000多元钱。刘永武做完“借”的前半篇文章后,却没了“还”的后续文章,不仅没有及时还卡,反而长期占有并无偿使用。王某考虑到刘永武经管其公司技术服务费的拨付,也是敢怒而不敢言,不敢向刘永武要卡。2017年6月,调查组人员在刘永武的私家车内查扣了该加油卡。
“刘永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消费卡……”经查,刘永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2017年10月12日,金昌市纪委给予刘永武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
【执纪者说】
“借车”、收礼等看似只是一些小便宜,但本质上都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党员干部如果缺乏对权力和纪律的敬畏,必然导致在行为上“越轨”。只有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才能真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