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2月0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酒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荣获全国先进集体

    本报酒泉讯(记者 张革文)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了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酒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被授予“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我省今年唯一受到表彰的集体。

    近年来,酒泉市坚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出台实施《酒泉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涉老政策法规创制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全市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农村特困老人供养标准大幅度提升,在全市推行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341个,设有养老床位6726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2张,在7个县市区建立了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由政府提供补贴的服务对象达3500多人。开展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项目,全市共建成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99个,累计床位达4050张。95%以上的村(社区)建起了老年协会,协会与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协同发展、优势互补,作用明显。

2017-12-07 1 1 甘肃日报 c27504.html 1 酒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荣获全国先进集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