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2月01日
第09版:甘肃 社会视点

【记者关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明确“时间表”

——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制定的《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中明确,到2020年底,我省将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兰州、嘉峪关等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收”,最终又怎样“变废为宝”?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徐俊勇 张文博

    有效解决垃圾分类问题刻不容缓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省会兰州主城四区全年收集收运处理生活垃圾90.62万吨。这就意味着,平均每周要处理近2万吨的城市生活垃圾。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和日益增加的环境压力,有效解决垃圾分类问题显得更加迫切。据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卫工作处处长张军太介绍,从2012年起兰州市就着手试点推广垃圾分类工作,2013年—2015年兰州市共在主城四区50个小区约5万户居民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居民生活习惯难以改变,后期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跟不上,垃圾分类收集并没有在兰州得到大范围推广实施。

    据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程度低,导致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较低,制约了分类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污染控制效果;目前仅兰州市和白银市建成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他地方基本以混合填埋为主,导致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不到位和低效率,又影响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已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必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5市州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为确保到2020年底,我省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方案》从我省各市州实际出发,选择省会城市兰州,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基础较好的嘉峪关市和甘南州、定西市、酒泉市3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上述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方案》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做了详细明确的要求,共分为三个大类。第一类为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第二类为易腐垃圾,包括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第三类为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方案》还对三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暂存、收运处置方式作了规范性要求。

    《方案》还要求试点市州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等强制分类的类别。各地按照确定的分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

    试点城市须于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能否形成高效顺畅的系统,关键在一头一尾,即分类投放和分类处理。《方案》因此着重强调了投放、收运、回收、终端处理等设施建设的配套衔接。

    《方案》明确要求各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据介绍,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及时和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公司对接,进行摸底和调研工作,目前已初步制定了适合兰州实际的方案。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已完成《嘉峪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编制,正在向全市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计划年底前出台方案。甘南州、酒泉市和定西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也均在稳步推进。

    《方案》要求各城市要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在收集阶段要改造垃圾房、转运站等;在运输阶段要规范运输车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避免将分类好的垃圾混合装运。同时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与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相融合。《方案》还提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等信息,以便各方面能公开、便捷地进行交易。

    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方案》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一是省直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并逐步列为考核指标;三是试点城市政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要依法予以处罚。

    垃圾分类教育与立法须先行

    “比如一个香烟盒,其间的纸盒、外包的塑料薄膜、封口处的那圈铝箔,要分三类投放。”兰州市民白强向记者讲道,如今不仅他们家日常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两个孩子还在学校里带领同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得到了老师的赞誉。

    为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提出了五点具体举措。一是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强制分类实施范围。二是居民社区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三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办公、就餐、购物、旅行等活动。四是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盛放和投放生活垃圾。五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等的积极作用,促进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稳步推进。垃圾分类能够使得垃圾资源化。“在我看来,垃圾分类工作的成败就在于市民能否认可并广泛参与。”全国劳动模范、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垃圾清运队环卫工人高存花表示。

    破解“垃圾分类”之困,除做好宣传教育外,还须立法先行。“在一些国家,孩子从小就接受垃圾分类教育,这种教育伴随着孩子日常习惯的养成,教育部门应在教材中纳入详细的包括垃圾分类的环保课程。”省人大特邀地方立法研究员、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杜睿哲教授同时表示,为垃圾分类进行顶层设计是正确且有必要的,为深入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省各市州应就垃圾分类专门立法,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各个环节明确主体权责,实施垃圾分类责任区划分,让垃圾分类工作有坚强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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