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1月17日
第01版:要闻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追授李钢、冯小平同志“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7年11月13日)

    李钢,男,甘肃陇西人,1968年9月出生,1986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反盗车大队一级警员,二级警督警衔。2016年11月30日凌晨,在执行缉捕系列盗车团伙任务中,李钢同志奋力阻截驾车冲卡嫌犯,致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8岁。

    李钢同志政治坚定,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日常工作中牢记使命、创先争优,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怕牺牲,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群众利益;他爱岗敬业,积极钻研公安业务和法律知识,探索实践打击犯罪技战法,无论承担什么工作都坚持原则、精益求精,参与破获各类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抢车辆;他任劳任怨,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不计个人得失、不挑任务轻重,组织上让干什么就干什么,遇到立功受奖,总是把机会让给别人;他为人朴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坦荡做人、干净做事,尽管家中困难,但都婉言谢绝组织上的帮助。

    冯小平,男,甘肃陇西人,1972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生前系定西市陇西县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监管执法大队文峰中队中队长。(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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