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1月10日
第05版:理 论

全面落实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举措

    李有发

    党的十九大立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期待,明确提出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这一与时俱进的战略新举措,不仅指明了新时代我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着力点,而且对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出了更全面、更精准、更高的要求,是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取得新进展的行动指南。

    全面把握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举措的丰富内涵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向往,聚焦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民生诉求,不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践向纵深发展,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从字面上看,只是增加了“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却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举措方面与时俱进的丰富内涵,不仅深化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涵和领域,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和改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求在民生保障和改善的程度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而且拓展了民生保障和改善的对象,更加注重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要求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民生短板。从民生领域看,涵盖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社会群体看,涵盖全体社会成员,强调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助;从人的生命周期看,从幼有所育到老有所养,覆盖人的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可以说,党的十九大为全体人民构筑了从幼有所育到老有所养、从基本生活到人的全面发展的更为周全的民生保障和改善的体系。

    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举措与时俱进的丰富内涵,关键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新起点”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民生需求的新期待、新变化,聚焦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的难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取得新进展。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无从谈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思路、新举措,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夯实民生保障和改善的物质基础。要正确处理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只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扩大消费需求,才能为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只通过平衡充分的发展,才能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取得新进展。

    以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为重点,奋力补齐民生短板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融保障与改善两个层次的复杂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明确要求。必须从新时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入手,在统筹谋划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民生领域的薄弱环节,保障与改善并举。既要立足全局,纵深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健康、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又要突出重点,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民生短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补齐幼儿教育、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社会福利等民生短板。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着力解决城乡“入园难”问题。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贫困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优抚群体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健全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等制度,推动社会福利服务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奋力推进精准脱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贫困既是贫困人口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的短板主要在民生领域,发展不全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不同社会群体民生保障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与时俱进的新举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要将深度贫困地区的整体脱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加快补齐深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和公共服务资源短缺的短板,引导贫困人口采取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催生精准脱贫外在措施与贫困人口自我奋斗协同发力的动力,不断增强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能力。推动精准脱贫与社会保障的精准衔接,着力夯实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返贫的社会保障基础,使贫困群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作者系甘肃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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