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1月09日
第05版:经济新闻

【国内经济看点】垄断行业定价戴上成本监审“紧箍”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7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分析人士指出,修订后的办法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为电力、天然气、铁路等重要自然垄断行业戴上成本监审的“紧箍”,为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奠定基础。

    打破垄断行业成本“黑箱”

    目前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三个领域。

    “由于具有垄断、外部性或者严重信息不对称等特殊性,政府必须对这些领域价格进行管制。通过严格审核成本,剔除不合法、不合理、不相关的成本费用,防止企业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成本获取不合理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程行云说。

    长期以来,垄断行业成本“黑箱”为社会诟病。“成本监审是对垄断行业有效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国际普遍做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景春梅说,修订后的办法有利于打破成本“黑箱”,是我国垄断行业监管的重大制度突破。

    我国于2006年发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随着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成本监审面临主体责任不够明晰、监审程序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说。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从严制定主要成本指标审核标准等。

    根据已公布的成本监审目录,在中央层面,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跨省长输管道运输等6项商品和服务纳入国家发改委成本监审范围。地方层面,除西藏外30个省区市均已修订出台成本监审目录,城市供水、教育、医疗服务、景点门票、出租车等重要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是监审重点。

    垄断行业戴上成本约束“紧箍”

    企业上报的成本中有多少“水分”?这些成本中,有多少是合理的?剔除不合理成本,能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实惠?

    今年我国对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开展成本监审,剔除不相关资产185亿元,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46亿元。在此基础上,核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平均下降15%,并相应下调非居民用气门站基准价格,减轻社会负担160亿元。

    “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成本监审,有利于为百姓和相关企业降本减负;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行业改革;有利于推动垄断企业提质增效。”景春梅说。

    2015年以来我国开展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监审,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费用约1200亿元。“‘管住’了电网这个‘中间环节’,为‘放开两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条件。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从2014年的7%提高至目前的约25%。”丁杰说。

    健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

    成本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明确,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

    “通过成本监审,准确掌握真实资产、成本、收入等定价关键信息,以打开‘黑箱’、摸清‘底牌’、挤出‘水分’,为科学、客观定价提供重要决策。”程行云说。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修订,标志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但成本监审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着信息获取难度大、人员力量不足等挑战。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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