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11月4日电(记者王小旎 王晨曦 郭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下午表决通过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港澳各界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具有必要性,不仅有助在法律层面规范港澳市民对国歌的认知与态度,而且能够提升两地市民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今年9月1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曾任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的何志平表示,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国家的象征,应该将国歌法纳入香港的法律框架,这有助市民认识、了解并尊重国歌的内容,提高国歌作为国家象征在香港市民心中的地位,激发其爱国情怀,加深他们对国家的情感。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吴永嘉表示,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是有必要的,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不少公共场合均需要奏唱国歌,因此有必要对出席人员的行为和态度作出规范。如果本地立法成功,日后若有人不尊重国歌,将依法受到相应制裁。同时,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还可以引导、教育年轻一代对国歌的认知。
近些年香港发生了一些不尊重国歌的事件,例如有本地球迷在足球比赛现场嘘国歌等,挑战了“一国两制”底线和社会价值底线。香港足球总会副主席贝钧奇表示,对国歌喝倒彩是不尊重、不理智、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嘘国歌对体育界及香港社会均有不利影响,相信国歌法进行本地立法后,有助杜绝类似的情况。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副主席陈志豪认为,香港人是中国公民的一分子,有义务保护国歌的尊严,香港也有必要对此立法,使羞辱国歌的极少数人士受到应有处罚,这是公义的体现。他说,国歌法的实施在全世界许多国家及地区都很普遍。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除了起到保护国歌尊严的作用,也必将提高国歌的权威性,使香港市民用更严肃的态度对待国歌,背后也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表示,国歌法在澳门实施,需要完善本地立法,主要依照本地的法律体制作出适应。她强调,国徽、国旗和国歌都是国家尊严,体现国家主权,作为国家公民的一分子,必须尊重国家主权和尊严。
澳门中华教育会副会长李沛霖认为,国歌法引入澳门基本法,一定会在澳门得到支持和拥护。澳门教育界非常重视国歌的教育,学校把国歌纳入教材,让孩子们从小认识什么是国歌,对国歌该抱有什么样的态度,让他们自觉尊重认识国歌。每周一学校都有升旗礼,师生们面向国旗,同时奏起国歌,所以大家对国家的象征——国旗、国徽和国歌,都非常熟悉,用行动体现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