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报
2020年11月26日
第04版:法治

我省八部门联合印发《暂行办法》 推动涉案文物管理移交制度化

本报讯 11月17日,省文物局联合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海关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从“一般规定”“鉴别暂存”“安全保管”“鉴定评估”“文物移交”“工作机制”“奖励处罚”7个方面对涉案文物管理移交各个环节作出14条具体规定,涵盖涉案文物保护管理移交的全流程,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明确了办案机关、主管部门和接收单位的范围及涉案文物的定义,规定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相应奖罚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涉案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近年来,随着打击文物犯罪和反腐执纪力度的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办案机关查扣追缴的涉案文物日益增多,推动涉案文物管理移交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确保文物安全和加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成为办案机关、文物主管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共同的心愿与呼声,《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为我省涉案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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