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报
2019年12月07日
第02版:乡村振兴·治理

让“一肩挑”真正扛起重担

编辑 侯小宝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

乡村要振兴,必须要有想在一起、干在一处的团结班子。剖析见诸报端的“微权力”腐败案例会发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存,管理上也存在一定弊端。在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旦遇到利益,要么一团和气各取所需,要么各揣各的“章”争权夺利,一旦出了事,则相互推诿,削弱了原本相互监督的合作模式,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建设。

事实证明,“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合二为一”,有力推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实现谋发展蓝图时“一盘棋”下到底、出决策决定时“一个声”喊到底、做群众工作时“一把尺”量到底。实行“一肩挑”不只是减少村务开支,提高干部待遇,最大的好处是考量基层工作者的智慧、勇气与能力,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新鲜血液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岗位,担责任挑大梁,提高了决策效率和工作积极性,也为基层农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当然,我们在为“一肩挑”叫好的同时,还要看到该项重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将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着重加强民主法治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从而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履职能力、带领村民致富能力。此外,还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因监督缺失带来的“家长制”“一言堂”,让“一肩挑”真正扛起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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